星空体育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栏目:公司动态 发布时间:2024-04-12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为消费者提供全屋定制家居方案,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为消费者提供全屋定制家居方案,从事全屋家具(包括衣柜、橱柜、门窗、墙板、地板、家品、家电、卫浴等)的设计研发和生产销售,于2011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是行业内首家A股上市公司。公司旗下拥有多品牌、全渠道、全品类矩阵,实现定制家居市场全覆盖,分别是以中高端市场为目标的“索菲亚”品牌,以大众市场为目标的“米兰纳”品牌,以轻高定市场为目标的“司米”品牌和以中高端中式人群细分市场为目标的“华鹤”品牌,四大品牌均拥有差异化竞争优势,全品类覆盖衣、橱、门、窗、墙、地、电、卫、配等,在公司产品研发赋能和供应链保障支持下,实现纵深渠道全面发展。回顾发展历程,公司着力推进以下五大方面的建设:

  为满足不同消费人群的全屋定制消费需求,公司以价格区间作为区分,打造了不同风格的四大品牌,形成覆盖全市场的品牌矩阵。“索菲亚”品牌是公司2001年的创始品牌,源自法国,主要定位中高端市场,价格区间在1,000-2,000元/㎡区间;“米兰纳”是公司2021年推出的全新品牌,定位大众市场,聚焦年轻消费人群,主打互联网营销方式,价格区间在1,000元/㎡以下,给消费者提供“高质价比”的定制产品;“司米”品牌和“华鹤”品牌定位轻高定市场,其中司米品牌2014年从法国引进,引进时主打橱柜产品,华鹤品牌自成立之初主打木门产品,价格区间均在2,000/㎡元以上。

  随着四大品牌的推出和持续深耕,公司顺应整家一站式定制的消费需求,围绕“大家居”战略,对索菲亚、米兰纳、司米、华鹤品牌进行品类扩充升级,索菲亚推出橱柜、墙板、门窗、卫浴产品,米兰纳推出橱柜产品,司米推出定制柜类产品,华鹤也提供整家定制的产品服务。目前公司主要品牌产品已实现衣柜、橱柜、门窗、墙板、地板、家品、家电、卫浴的全品类覆盖,更好地满足不同消费人群全品类一站式购物需求。

  零售渠道是公司业务的主要渠道,目前已开设终端门店约4,000家,覆盖全国1,800个城市和区域;其中索菲亚品牌门店2,727家,米兰纳品牌门店514家,司米品牌门店249家,华鹤品牌门店277家。公司积极拓展互联网营销和数字化营销方式,通过线上导流至线下门店,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营销闭环,实现零售渠道流量多元化。电商营销成绩显著,公司打造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企业微信、视频号、抖音、快手、小红书全平台矩阵私域营销阵地,全网关注量超3,000万,为零售渠道持续赋能。

  整装渠道是公司重点发力的新渠道,通过推出专属产品和价格体系,与零售渠道形成差异,从不同角度开拓市场。公司在全国范围与实力较强的家装企业开展合作,同时鼓励和推动各地经销商与当地小型整装、家装公司、设计工作室进行合作,实现与家装企业的相互导流和合作共赢。

  大宗业务渠道主要服务工程客户,单体合作项目产品套数多、合同总价高。公司已与上百家工程客户实现合作,并与众多大型地产商达成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通过承接地产、酒店、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样板房及工程批量项目,为工程客户提供室内家居全屋定制产品服务,不断拓展公司营业收入来源,优化渠道结构。

  公司积极推进数智化变革,拥有全方位、垂直一体化“数字化运营平台”,总体技术水平行业领先。经销商通过DIY Home完成全屋定制产品设计,通过数字化运营平台进行下单,将客户信息和产品需求传递到工厂进行自动化生产,最终通过物流交付客户并进行安装,全流程通过数字化方式实现。公司还通过客户服务指数系统(CSI)和经销商服务指数系统(DSI)对服务质量进行有效监控。

  公司在全国拥有八大生产基地,投资建设了行业内亚洲先进的工业4.0车间,极大地缩短了产品交付周期,工厂对经销商的平均交货周期多年保持在7~12天,突破定制行业普遍面临的产能瓶颈;准确率和返修率实现行业领先水平,为前端销售提供供应链保障,同时降低了工厂端和经销商端的运营成本。

  绿色环保是消费者对家居产品的要求,公司坚持不懈推动绿色产品升级,持续引领行业环保升级:2014年,公司制定了超越当时国标E1级的企业E0级环保标准,比新国际E0级环保标准发布早了7年;2016年,公司推出了无醛添加康纯板,相当于人造板新国标ENF级环保标准,比新国标ENF级环保标准发布早了5年。多年来,公司协同上游供应商,持续对板材进行环保升级迭代,并积极参与国家和行业绿色标准制定,不仅成为人造板新国标的起草单位,环保实力也得到了“盖章”,目前已拥有7大权威认可,包括5大国际环保认可、卫健委旗下国家孕婴网绿色产品推荐和儿童安全级产品认证。2021年,公司成为两项环保国标起草单位,同年康纯板客户订单占比达到近9成。得益于环保领先优势,公司产品获得了众多严苛机构的青睐,成为儿童医院、月子中心,托育机构、幼儿园、学校等机构的共同选择。

  此外,公司坚持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得到了国家监管部门的肯定,自2020年,索菲亚华东生产基地、索菲亚家居(浙江)有限公司作为定制柜类行业唯一入选者,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2021年,华南生产基地入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2022年,索菲亚华西生产基地被授予“绿色工厂”称号;2023年,索菲亚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赋予“企业绿码”,索菲亚家居(成都)有限公司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荣耀授予“绿色工厂”称号,成为定制家居行业三度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绿色工厂”称号的绝对标杆。

  公司高度重视客户服务,开通400全国服务热线和客户投诉邮箱,开发客服平台小程序,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畅通的服务渠道。制定标准化流程与严格的服务指标,搭建CSI和DSI系统,对服务质量进行监测,促进全流程服务水平提升。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培养,通过索菲亚学苑、索菲亚黄埔EMBA班对管理人员、骨干员工、经销商进行知识培训和业务赋能;践行“创新分享”的核心价值观,推出员工股权激励和经销商持股计划,覆盖逾千名员工和近百名优秀经销商,将公司发展利益与员工/经销商利益进行深度融合。

  为更好地顺应发展需要,公司2020年开始推动组织变革,实行事业部管理机制,索菲亚零售事业部、司米事业部、华鹤事业部、米兰纳事业部、工程事业部、集成整装事业部,六大事业部并驾齐驱,其他中后台业务和职能部门以矩阵架构赋能支持六大事业部。

  2023年,公司开始启动IPD项目,搭建矩阵化运作模式,协助赋能六大事业部,贯穿了从规划、销售、研发、供应链、上市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体系,实现依托职能平台的强力高效、低成本,以及面向市场灵活快速反应,业务端到端高效闭环,适应未来复杂、易变的市场环境,支撑公司“多品牌、全渠道、全品类”战略达成。

  公司各品牌产品原材料均通过供应链中心集中统一采购。对于大宗用量、市场价格存在波动的原材料(如铝材、板材),制定该类原材料的储备定额,采购部门在库存低于储备定额的情况下直接采购;对于常规性的原材料(如五金类、辅助材料、包材类等),根据生产需求实施采购。公司重视原材料环保质量,选用环保板材进行产品生产,并通过数字化技术进行产品环保质量控制。

  公司打造了一个积极进取的全渠道营销体系,包括经销商渠道、整装/家装渠道、大宗工程渠道、电商新零售渠道和直营专卖店模式;此外,公司组建了服务中心,以CSI衡量终端的服务质量,促进服务水平有效提升。

  专卖店模式可以充分利用经销商的经验和社会资源,快速拓展销售渠道,迅速扩大市场份额。在此模式下,公司授权经销商在特定区域内开设品牌专卖店,专卖店设计人员使用DIY Home软件为消费者提供整家定制设计方案,经数字化系统平台将订单下达工厂生产,专卖店上门安装并提供售后服务。公司建立产品经销合同制度、店铺选址制度、店面形象维护制度、店面管理制度对专卖店进行标准化管理和质量控制,定期对经销商员工进行培训,确保终端员工服务水平。公司在天猫、京东、抖音、快手等平台网店获取的线上流量,也会转移给所在地经销商,由经销商与客户对接。公司还与新交付小区物业公司达成拎包业务合作,在小区内建设装修样板房,由经销商为小区业主提供可直观触达的整家定制解决方案。公司鼓励经销商在区域内挑选实力较强的装企开展合作,公司负责产品生产制造,经销商提供设计、安装以及销售支持。

  直营专卖店是公司通过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方式投资成立的直营专卖店,公司直营店战区作为直营专卖店的管理部门,负责直营专卖店促销活动的组织安排、人员培训等工作。直营专卖店的其他运作模式与经销商专卖店的运作模式一致。

  公司直营整装渠道销售是指公司在全国范围挑选实力较强的全国性装企开展合作。利用公司的高品牌知名度,产品品类丰富、质量领先、研发生产一体化等优势,对装企进行品牌和产品赋能。在客户服务环节,公司负责提供产品生产制造、安装以及销售支持;装企负责提供设计落地施工。

  公司承接大型房地产精装修项目,酒店、企事业单位、长租公寓、学校、医院等样板房及工程批量项目,提供室内家居全屋定制产品。

  公司在行业内率先倡导并推行信息化、智能化的创新变革。通过虚拟系统信息与物理系统的深度融合,智能化工厂从销售前端的设计、报价、下单,再到后端生产的贴面、开料、封边、打孔、分拣、包装、入库等,整个生产流程全自动无缝贯穿,极大降低失误率,大幅缩短每批板件的生产周期,加快物流运转,实现高度灵活的个性化、数字化生产。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注:报告期末进入前10名的股东中第四名和第十名股东在报告期初持股未进入公司前200名股东名册,公司无法准确获取其在报告期初(即2022年12月31日)持股数据,基于此情况,公司将其在报告期初持股数量为0的情况作为计算考虑。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2024年4月10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线年度财务状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满足公司日常管理需要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发展情况不断进行改进和提高,相关制度已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将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pp://)。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互匹配。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没有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租赁公司控股股东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pp://)刊登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租赁公司控股股东 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关于公司融资额度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是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存在少数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亦按照其持有该公司的股权比例,向上述子公司提供等同于其持股比例的综合授信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提供担保责任公平、对等,没有损害到公司的利益,亦没有对公司及上述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可以公允反映资产价值,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凡截至2024年5月6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2、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十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股东登记时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线:00一17:00(以信函方式登记的,以邮局邮戳记载的收信时间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截止2024年5月6日,本公司(或本人)(证券帐号:               ),持有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普通股,兹委托           (身份证号:                    )出席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截止2024年5月6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星空体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菲亚”)董事会于2024年3月2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淦钧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公司坚定推进“多品牌、全品类、全渠道”的战略布局。凭借在柔性化生产制造、多元化销售渠道、全品类产品拓展以及多品牌运营等方面综合竞争优势,公司在2023年实现了营业收入116.66亿元,同比上升3.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1亿元,同比上升18.51%。

  董事会认线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吉争雄先生、徐勇先生、郭飏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公司董事会也对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评估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主要数据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满足公司日常管理需要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发展情况不断进行改进和提高,相关制度已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并得到有效执行。整体来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将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pp://)。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议,其理由为:向投资者回馈公司成长的收益,履行对公司股东作出的现金分红承诺。该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互匹配。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报表期末累积未分配利润为1,010,241,663.40元,2023年度实现母公司净利润454,653,901.69元。

  公司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权利,预计派发现金股利951,702,706.00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2023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分配预案采用了现金分红的形式,本次分配预案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所制定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东回报规划》和《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若分红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的现金分红承诺。故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租赁公司控股股东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回避表决。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pp://)刊登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租赁公司控股股东 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中文、英文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关于公司融资额度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全文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同意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报酬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pp://)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菲亚”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只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宁丽法定代表人为柯国生,注册资本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杭州市下城区灯芯巷14号底层106室,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家具、家居用品、日用百货、装饰材料、厨房用具;服务:室内装饰;其它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杭州宁丽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截至2023年12月31日,杭州宁丽总资产为4,495.09万元,净资产为1,367.71万元,2023年度净利润为2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极点三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点三维”)向杭州宁丽提供软件与网络服务。

  1、杭州宁丽自2010年开始经销公司的定制衣柜家具产品。公司及旗下主要子公司向其提供的产品价格及条件与其他同等级的经销商相同,杭州宁丽不享受优惠待遇。

  2、极点三维就杭州宁丽向工厂下单订购家居产品的订单逐单收取服务费,2024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750万。以上极点三维向杭州宁丽提供软件与网络服务的价格及条件与其他同等级的经销商相同,杭州宁丽不享受优惠待遇。

  1、就杭州宁丽经销公司销售定制家具及配套家具事宜,公司及旗下主要子公司将与杭州宁丽签订2024年度产品经销合同。

  2、就向杭州宁丽经销公司提供软件与网络服务事宜,极点三维与杭州宁丽签订2024年软件与网络服务合同。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杭州宁丽销售定制家具及配套家具产品,以及子公司极点三维向杭州宁丽提供软件与网络服务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其销售的产品及提供的服务的价格及条件与其他同等级的经销商相同,杭州宁丽不享受优惠待遇。交易价格公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极点三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点三维”)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江淦钧先生及柯建生先生于2019年6月1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将于2024年5月31日到期。为保障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租赁公司控股股东房产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批准极点三维与江淦钧先生及柯建生先生继续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9年3月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租赁公司控股股东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批准极点三维作为承租主体租用江淦钧先生及柯建生先生共同所有的一处房产作为办公场所,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同意,租赁期限自2019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2022年4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租赁公司控股股东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9条的规定“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重新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以来,其交易实质、交易价格等未发生任何变化,合同双方均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截至2024年3月31日持有公司207,422,363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柯建生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目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截至2024年3月31日持有公司207,422,363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江淦钧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一)租赁物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路228号之一701单元(电梯层801单元)(以下称租赁标的)

  租赁标的所在的广晟大厦建成于2005年6月,是正佳广场的东塔楼,连接正佳广场主体,是天河区商区甲级写字楼,位于广州天河体育中心核心商圈,地铁上盖,BRT沿线,交通便利且周边配套成熟。

  该关联交易出租期为1年,从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出租价格为150.00元/平方米·月,租金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协商确定,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考虑到极点三维管理便利及业务发展需要,极点三维自2024年6月1日起作为承租主体继续租用江淦钧先生及柯建生先生上述房产作为办公场所,可以满足办公需要,提高运行效率。

  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除上述披露的关联交易及董事薪酬外,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以及一致行动人江淦钧先生、柯建生先生无其他关联交易。